鄂尔多斯培房屋加建改造第三方检测认可单位
房屋加建改造步骤及工作内容
(一)、进场准备工作
为使现场鉴定工作有效快速进行,满足工期要求,委托方应积极主动的收集及准备好被鉴定房屋的房产证、建筑及结构图纸,并做好现场的通知与协调工作。
(二)、现场勘查
(1)房屋概况调查
(1.1)调查及记录房屋的名称、地址、座向、产权人、使用人、承租人、建筑年代、改造年代、用途、层数及结构形式。
(1.2)调查及记录房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
(1.3)调查及记录房屋内墙、外墙、天花饰面、室内地面及门窗设施等装修情况。
(2)现场检查、检测内容
(2.1)地基基础检查
检查、记录房屋室内外地台、各墙柱脚是否有开裂损坏现象,地基基础是否产生不均匀沉降而造成上部结构构件出现开裂及变形等异常现象。采用“DJD2-1GC”型电子经纬仪对该房屋转角部位竖向构件倾斜率或偏移比值进行测量,采用“DSZ2”水准仪对该房屋转角部位竖向构件进行沉降观测,以确定该房屋主体整体是否发生不均匀沉降现象及房屋沉降是否趋于稳定,并判定该损坏现象是否对房屋安全构成影响。
(2.2)钢筋混凝土检查
检查、记录钢筋混凝土构件是否出现明显的受力变形及开裂损坏等异常现象,对损坏(包括:开裂、变形、保护层剥落、露筋、钢筋锈蚀程度等)构件外观状态进行拍照记录,并判定该损坏现象是否对房屋安全构成影响。
(2.3)砖墙砌体检查
检查、记录砖墙砌体是否出现明显的受力变形及开裂损坏等异常现象,对损坏(包括:开裂、变形、风化、弓凸等)构件进行拍照记录并判定该损坏现象是否对房屋安全构成影响。
(2.4)、木结构检查
检查、记录木结构是否出现倾斜、下垂、侧向变形、腐朽、裂缝及节点是否出现松动、脱榫等损坏现象,并判定该损坏现象是否对房屋安全构成影响。
(2.5)装修部分检查
(a)检查、记录内外墙及天花板的批荡层是否出现风化、空鼓、起拱、脱落及龟裂等损坏现象。
(b)检查、记录楼地面饰面是否出现空鼓、起拱、起砂和开裂等损坏现象。
(c)检查、记录门窗是否出现变形、开裂、木质腐朽、铁件锈蚀等损坏现象,使用是否灵活。
(2.6)设备部分检查
检查、记录水电设施使用功能是否正常;卫生器具零件损坏、残缺;电照设备的新旧、完损、电线老化、绝缘等情况。
质量方针目标
1、质量方针:注重技术能力,保证检测质量,确保结果准确可靠。
2、质量目标:
(1)、按法律、法规、标准及质量手册规定要求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客户投诉处理率。
(2)、杜绝检验事故,检验报告内部差错率小于0.1%、发出报告差错率为零。
(3)、检验工作及时率99.9%。
(4)、确保质量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并不断改进,提高本公司技术能力,业务和质量水平。
(二)、质量保证措施
1、建立与质量保体系相配套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畅通,切实保证工程实施过程中各个环节和每个人的职责和权限,形成“管理有制度,办事有依据,处理有准则,奖惩有标准”的现代化质量管理体制。
2、组织专业主要检测人员认真学习本工程相关标准和技术条件,并自觉的将其指导思想贯彻于自身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去,以的检测水平搞好本工程。
3、选用的施工机具和满足要求的检测仪器,计量器具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
房屋安全鉴定的特点
(1)对从业人员要求高。鉴定人员除了要具备高素质的建筑专业理论以外,还要充分熟悉房屋建设过程中应注意的要点,也要明确外界环境、地理环境、气象条件等对房屋建筑的影响,并且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房屋鉴定和房屋检测密不可分。由于房屋结构较多,房屋的损坏情况和原因也不相同,要求房屋鉴定和房屋检测相结合,从而根据相关检测结果来推断房屋的损坏情况和安全性。
(3)鉴定对象的特殊性。对于房屋安全鉴定来说,它与房屋检测也有不同之处。它的鉴定对象是已经投入使用的既有房屋,房屋安全鉴定是一个不断变化的鉴定过程,它的研究对象,从结构、年代、损坏程度上都有着不同,在进行不同房屋鉴定时,要采用不同检测方式,从而保证检测的准确性。房屋安全鉴定要注重结构安全,以地基、主体结构为主要鉴定对象,从而确定房屋的整体安全性。